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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歲, 我畢了業, 結束逃避責任的學生生活。
從Boston搬回台灣, 來了以前最討厭的複雜台北, 開始第1份正式的工作。
很奇怪的是, 我居然很喜歡這樣規律的生活。
開始自己一個人定鬧鐘起床(雖然還是偶爾會賴床啦);跟陌生人們人擠人地搭捷運; 上班沒事上上網
欺負同事
和老闆頂嘴
組織飯友俱樂部, 偶爾下班後聚聚餐。



26歲快結束時, 結識了一堆新朋友, 而routine的日子裡也多了一個人。
於是, 27歲的開始, 學習多一點體貼, 不恣意而為。

27歲, 我許下願望, 當然不是學sakurako找個有錢男人當長期飯票。(我很明白:這輩子, 我是當不了壞女人的啦~)
對於身份轉變, 我好像沒有什麼適應不良, 依然故我。
因為幸運的, 遇到的人都對我很好, 縱容我的wakamama。^-^
只是一個人在台北,下班後, 生活有很多空檔; 我開始花錢加入gym跟參加師訓來殺時間。忙, 盲, 茫, 變得沒有時間好好思考。
27歲, 希望這一年開始, 能每天都有
小小的幸福
, 和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~



因為我知道自己很是個很貪心的人, 很難滿足於小小的幸福, 總是除了握在掌心的之外, 心中還奢求更多。
所以, 除了努力找到自己的夢之外, 希望自己也能學會簡單的生活, 少一點貪婪, 多一點珍惜。我想, 我還是可以輕易地被感動著, 像是午後的一杯布丁, 就能讓心裡滿是甜甜的滋味。
不過, 無論如何, 27歲的這一年, 我還是一定要去遠行
即便可能散盡我這一年辛苦的儲金, 我還是很想再體會一次流浪在異鄉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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